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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
 时间:2015-06-09 15:22:50 来源:陈展宣传部 转载自甘肃省文物局网站 点击:

各市州文物(文化)局、兰州新区教科文局、省直各文博单位:
    6月13日是第十个文化遗产日。根据文化部办公厅、国家文物局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15年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》(办文物政函〔2015〕17号)要求,现就组织开展2015年文化遗产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   一、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
    (一)活动主题
    保护成果 全民共享
  (二)宣传口号
    1、像爱惜自己生命一样保护文化遗产
  2、为文化遗产点赞 为美丽中国添彩
  3、文化遗产千秋传承 保护弘扬万代受益
  4、珍惜定格的历史 爱护不朽的文明
  5、心与梦的石刻 你和我的大足
  二、活动时间及形式
  自5月下旬至6月中旬,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日系列宣传活动。6月13日上午,省文物局在兰州市举办文化遗产日主会场活动,各市州要同步举办主题活动。在兰省直文博单位和兰州市有关文博单位参加主会场活动,兰外省直文博单位自行举办或在所在市州或县区参加活动。
  各级文博单位要通过举办展览、讲座、咨询和培训等形式,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。文化遗产日当天,全省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要免费或优惠向公众开放,免费或优惠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  三、有关要求
  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筹备。各地、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物保护重要论述精神,按照文化部、国家文物局和我局的统一部署,本着公众参与、全民共享的原则,精心研究策划,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,突出宣传主题和特色,有序组织实施。
  (二)围绕主题,关注热点。要紧紧围绕“保护成果 全民共享”这一主题,突出文物工作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中的重要地位,结合文化遗产“历史再现”工程和其他重点工作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,策划和开展相关活动。
  (三)注重实效,创新形式。要认真总结以往举办文化遗产日活动的有益经验,借鉴学习兄弟市州好的做法,围绕活动主题,精心策划,体现特色,突出重点,不断丰富活动内涵,相关活动要增强公众参与性和文化遗产知识的普及性,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和吸引力。
  (四)加强宣传,扩大影响。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,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刊,特别是互联网、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形式,在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开展广泛宣传和重点报道,使文化遗产日活动主题和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。各地主题活动现场及各文博单位要悬挂、张贴文化遗产日活动宣传横幅,扩大文化遗产日活动的社会影响。
  (五)强化责任,确保安全。要高度重视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,及早部署,周密安排,完善文博单位的各类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,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,落实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,确保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人员和文物的绝对安全。
  各地、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局,我局将在“甘肃文物”网站上开设专栏,集中反映全省文化遗产日活动的动态情况。请于6月30日前将文化遗产日活动总结报送我局。
  联系人:刘木子,电话:0931-4538521
  电子邮箱:471503401@qq.com。   
  特此通知。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甘肃省文物局
                            2015年6月1日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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